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东国际联运港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项目-港务区枢纽集疏运道路建设工程(外横二路)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质量检测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外横二路道路全长约1.33km(起止桩号:K0+748~K1+093,K1+245~K2+230,不含涉铁段主体K1+930-k2+050),为城市次干路,标准红线宽度为28/30m。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相关检测,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详见检测项目招标清单,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建设地点:金华市金东区华东国际联运港区块;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测和验收规范等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且证书附表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必须满足招标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要求。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技术和经济能力,并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已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完成资质证书申领的,必须具有综合资质或者检测专项必须同时具备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专项资质;未按新标准完成资质证书换证的,检测业务范围必须同时具备见证取样检测(通用)、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 家;②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浙江省外检测机构应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完成备案。
3.6******管理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7******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8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9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5、3.6、3.7、3.8这四条要求的承诺书。
3.10本项目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4.2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4.4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14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同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一。
5.3 供应商已完成递交投标文件、签到并加入钉钉群后须立即离开现场,开标全过程将在钉钉群中进行直播和交流。
5.4本次开标将通过远程视频“钉钉群直播”方式举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上发布。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街道金甬街398号港务中心8楼
联系人:章先生
电话:0579-******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
联系人:叶生威
电话:0579-******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