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新田水厂改扩建项目 设施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委员会以《关于彭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彭水发改发〔2022〕8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预算的通知》(彭水财债〔2023〕9号),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彭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新田水厂改扩建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彭水自治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1000m3/d超滤膜设备1座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约146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彭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新田水厂改扩建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第二次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5 交货地点:新田水厂。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交货,安装完成后,10天内完成调试、验收。
2.7 质保期: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三年质保,超滤膜十年质保。
2.8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
(
******/pengshuiweb/,下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
******/pengshui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12-17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4-12-20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
******/pengshuiweb/)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1-07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
******/pengshuiweb/)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石嘴社区商贸园汇景3号楼第2层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上峰上座15楼 |
联系人: |
周老师
|
联系人: |
李徐洲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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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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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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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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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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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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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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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