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采购概况
******街道公共区域停放秩序整治服务
2.定标规则:?综合评分法□最低价法□集体议事法
3.预算金额:297000元
4.采购需求:开展地铁出入口周边等公共空间的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整治工作(时间覆盖07:00-11:00、17:00-21:00两个重点时段,持续2个月),对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停车辆予以劝离、规范摆放或挪移,维护地铁出入口、重点商圈周边交通秩序。其中,大新站A、B、C1、C2、D口,桃园站A、B、C、D、E、F,南头古城站A、C、D口,中山公园站A、B、C、D口,同乐南站A、B、C、D分别设置1人;金鸡路翡翠明珠等重点商圈设置4人;1人作为整治工作统筹协调人员,共计27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者是经总公司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或授权书)的分支机构(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的承诺书(或授权书)原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投标。
3.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4.供应商不存在因违法行为而被禁止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5.供应商不存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6.其他要求:无
三、采购公告公示期
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2日。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提交《报名文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应答文件》。供应商在本公告规定的公示期内,将《报名文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应答文件》一并送达至采购人(见本公告“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应答文件》不予接受。
2.文件形式:
(1)《报名文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提交一份正本(每页均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密封。
该文件的内容按本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
(2)《应答文件》:提交一正一副,封于同一密封袋(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密封的应答文件不予接受。
该文件的内容按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办事处
******办事处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
******办事处
2025年4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