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东莞松山湖全民健身步道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2)建设地点:松山湖北湖区跑步圈骑行圈及生态园中央群岛跑步圈、环湖骑行圈连接道
(3)招标人:******委员会
(4)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健身步道共计25.5公里,包括******大学路单侧慢行道2.7公里,新建和提升新竹路两侧慢行道3.2公里,提升沁园路单侧慢行道0.9公里。生态园中央群岛跑步圈共计7.8公里,环湖骑行圈连接道共计4.9公里。(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6)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期: 60 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
(1)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方案送审稿,送审稿评审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方案;
(2)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文件正式评审通过后 2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并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向相关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查手续;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正式评审通过后 2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和相关资料,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5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备注: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或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始计算,其中最终服务时间以招标人批准的中标人提供的进度计划为准,若项目建设滞后则本合同服务期顺延到合同所有内容进行完成为止。
(7)项目投资金额:总投资暂定为6390万元。(限额设计,具体项目投资额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东莞松山湖全民健身步道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规划报建配合、施工现场配合(含设计变更)及竣工图配合的全过程等各阶段的相关设计服务。设计内容包括慢行道路工程、园建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标识系统工程、其他工程、概算文件等。中标人尚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基础资料和设计(勘察设计)任务书。
注:中标人不得以上述未列明的项目为由而拒绝开展相关的工作及承担相应的费用,设计需严谨遵守符合东莞本土及松山湖园区规范。招标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
******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 5 ******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 1 ******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 4 人专家于 2025年04月22日15:00时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
******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附表。其中 为招标人专家代表, 、 、 、 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出产生。
******委员会负责人
******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 ******委员会负责人。
4、各评委的签到情况
评委的签到情况详见附表。
1、2025年04月22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9)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单位网上签到共5家,经交易系统辅助审查及人工核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共5家;不符合要求的共0家******有限公司: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致;该公司的系统资审结果由不通过修改为通过。详见:招标工程投标及资审结果表。
3、在线签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有5家投标单位解密成功,0家未解密。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通过符合性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5家。
5、投标人提出异议情况:无。
6、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打包并导入评标系统。
7、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1)评标时间: 2025年04月23日09:30时至 2025年04月23日14:30时。
(2)评标地点: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1)。
******委员会(招标人)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公证处(公证单位)
******委员会组成情况,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附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有限公司 |
2 | ******有限责任公司 |
3 | ******有限公司 |
4 | ******有限公司 |
5 | ******有限公司 |
技术标部分: 无。
商务标部分: 无。
价格标部分: 无。
评审情况详见附件。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4.1.1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 | 技术部分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
4.1.2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编制 | 商务部分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报价 | 投标函附录或报价信封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或报价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且一致。 |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提供的企业及人员资格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实质性改变。【资格预审项目适用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注:******委员会无需对上述评审因素栏目内容中涉及有关企业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情况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前附表2
条款号:4.2.1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标准(85分) | |||
序号 | 评审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对本项目的了解及解读 | 15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的了解详细、清晰及完整性,项目解读的清晰、合理及科学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2 | 总体设计方案(构思) | 25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设计思路清晰、合理及科学性,设计表达直观、合理及可行性,兼顾经济效益情况;设计方案的整体规划布局是否科学,是否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地域环境等条件;设计方案是否富有创意和自身特色,方案设计是否合理;是否提供总平面图、相关设计分析图、设计效果图。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3 | 设计进度安排及质量保证体系 | 10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合理可行性,满足各阶段要求情况;进度、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且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4 | 对本项目设计重点、难点的理解及合理化建议 | 20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设计的重点和难点的分析全面性,条理清晰性;对关键问题的建议合理性,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且措施得力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5 | 后续服务承诺 | 10 | 评审内容:后续服务人员配备、经验丰富情况,设置现场服务点、配合工程变更、上会汇报等后续服务工作的措施合理、具体可行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6 | 投资控制 | 5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投资控制内容清晰、完整及合理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7 | 技术部分 页数要求 | 不扣分或 扣5分 | 技术部分页数小于或等于150页不扣分;技术部分页数大于150页,扣5分。 |
注:
1、分数出现小数点时,可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2、上述评审分项各分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条款号:4.2.2商务部分详细评审标准(15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类似业绩 | 6 分 | 设计类似业绩:(6 分) 投标人自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承接过设计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的设计类似业绩的,每项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6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作为评审依据。 |
2 | 企业信誉及获奖情况 | 5 分 | 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至今承接过的风景园林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获得奖项的: ①获得国家级或部级或国家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2.5分; ②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1.5分,本分项最高得3分; 本项最高得5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按高分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④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成员单位中的牵头方提供的有效获奖材料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 |
3 | 拟投入本工程设计主要岗位人员情况 | 4分 | 项目总负责人:(1分) 项目总负责人自2020年01月0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负责过设计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的设计类似业绩的,得1分。 注:需提供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和能供能体现作为相应岗位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
各专业负责人:(3分) 园林、道路、电气、给排水等专业负责人除了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一《工程设计(勘察设计)主要岗位人员基本要求表》外,具备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同一专业拟配多个负责人仅计一人得分。 | |||
说明: 1、设计类似业绩是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业绩。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设计与其他内容(如勘察、施工等)组合在一起发包的业绩,此时合同金额以业绩合同中设计部分的合同价为准,且投标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提供能体现出投标人在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以及设计部分的合同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企业类似业绩应提供合同文本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合同文本应含: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设计(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甲、乙方单位签约人签名及单位公章等内容,若合同文本未能体现合同金额时可提供业主(委托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该项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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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技术标部分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 | 商务标部分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名次 | 备注 |
1 | 投标单位1 | ******有限公司 | 通过 | 70.33 | 通过 | 15 | 85.33 | 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2 | 投标单位2 | ******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73 | 通过 | 14 | 87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3 | 投标单位3 | ******有限公司 | 通过 | 63.17 | 通过 | 13 | 7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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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单位4 | ******有限公司 | 通过 | 62.97 | 通过 | 13 | 7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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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单位5 | ******有限公司 | 通过 | 62.7 | 通过 | 14 | 76.7 | 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1. ******有限责任公司
2. ******有限公司
3. ******有限公司
4. ******有限公司
5. ******有限公司
注:以上名单按投标文件的最终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
十一、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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