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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569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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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江苏
源发布时间:2025-05-08
项目名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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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569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HJFFJSZ******05
工程名称 ?GZ569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招标人名称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企业投资
工程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_邗江区
工程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688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06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43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6300平米;配套实施道路、绿化、电、水等工程。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HJFFJSZ******05004 ?GZ569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一标段) ?公开招标 ?10700 ?2025-05-08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公告发布日期 ?2025-05-08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有限公司扬州新区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7
计划开工时间 ?2025年07月03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7年08月10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25-05-08 公告结束时间 ?2025-05-13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企业业绩、信誉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其他条件 ?
公告信息 ? GZ569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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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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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GZ569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一标段)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街道,东至琴台西街,南至红旗大街,西至中心西路,北至滨河路。
????2.1.2 工程规模:本次招标标段包含项目售楼处、示范区及首开区(21#、24~28#楼及其室外配套),建筑面积约13676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107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76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03日,竣工日期:2027年08月10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GZ569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一标段),包含售楼处、示范区及首开区(21#、24~28#楼及其室外配套)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方、桩基、基坑支护、土建、安装、装饰装潢(售楼处装修、公共部位装修等)、涂料保温、外幕墙、************消防)、供电工程、雨污水工程、景观绿化、标识标牌等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5年05月08日至2025年05月13日;
????5.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六、资格审查截至时间
????6.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9日09时30分。
????6.2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05月19日09时30分。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05月19日09时3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采用评定分离法。 评标方案 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委员会先评审技术文件和信用评价得分,选择技术文件及信用评价得分汇总排名前n名(投标人超过 12个的,n=9;投标人 9-11 个的,n=7;投标人为 8 个及以下的,n=5)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的开标评标。 若第n名出现得分相同时,则取技术文件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的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标评标(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文件及信用评价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审。 (一)投标报价(79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0.9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1、评标基准值计算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每0.5%一档);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95%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施工组织设计(16分) 1.总体概述(2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分)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4分)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2分)7.扬尘污染防控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3分) (三)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5分) 信用标得分由评标系统自扬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用企业数据库中自动获取。 定标方案 1、组建招标监督小组 招标开始前,招标人已按照苏建规字(******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确保定标过程公正、公平。 ******委员会 ******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均符合苏建规字(2023)2号文要求。 3、定标时间 招标人将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召开定标会议。 4、定标方法 ******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一人一票,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5、定标程序 (1)招标人介绍项目概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同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开标记录、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等); ******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及相关资料; (3)按照投票规则进行投票; (4)汇总结果,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6、定标因素(如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 (1)企业实力 ①资质等级(以资质证书为准); ②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的最具代表性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不超过10项)。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 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 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 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2)企业信誉 ①2022年1月1日(奖项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以来,投标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鲁班奖”、“詹天佑奖”、“扬子杯”等(不超过5项); 获奖材料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如确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日期为准)。获奖证书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 ②2022年01年01日以来,投标人过往工程的履约评价,提供竣工验收证明书、建设单位盖章的履约评价。 (3)项目负责人答辩 ******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进行现场出答辩题目,采用明标书面答题的形式进行,各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书面作答。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 7、拟定中标人公示 招标人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日。 8、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 9、中标人公告 拟定中标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将在公示期满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布中标人公告。 10、重新定标或重新招标 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十、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北路8号 地址:翠岗综合楼A1-4及扬州市维扬路106-1#,商城国际大厦19F
邮编:225000 邮编:225000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陈刚、陈磊
电话:0514-****** 电话:0514-******
传真:0514-****** 传真:0514-******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十一、备注
????备注:1.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有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备注栏内容为准。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2.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 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陈磊 联系电话:0514-******通讯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F;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3.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0。

2025年05月08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北路8号 联系人 ?王工
传真 ?0514-****** 电话 ?0514-******
邮编 ?225000 E-mail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翠岗综合楼A1-4及扬州市维扬路106-1#,商城国际大厦19F 联系人 ?陈刚、陈磊
传真 ?0514-****** 电话 ?0514-******
邮编 ?225000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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