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港丰城港区上峰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电子汽车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宜春港丰城港区上峰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电子汽车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宜春港丰城港区上峰作业区综合码头位于丰城市同田乡老河口村锦江左岸,距离锦江瑞河口约300m。建设规模为:拟建3个2000吨级通用泊位及其配套工程,货物吞吐量270万吨/年,其中机制砂130万吨/年、锂辉石100万吨/年、玉米和豆粕40万吨/年,占用岸线总长295m。本项目投资概算24707.89万元。
2.2采购范围及内容
本次设备采购内容划分为1个标段,即CSF-G2标,为2台100t静态电子汽车衡;包括各设备的设计、制作、出厂前调试、运输、到货、现场安装、调试(检测)、人员培训(技术支持)、性能验收试验、报检取证、交工验收、整机交付使用、地坑改造以及完善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如下:
CSF-G2标段(电子汽车衡)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 | 备注 |
1 | 电子汽车衡 | 台 | 2 | 100t,台面尺寸18×3.4m | 含备品备件(1个数字显示仪表、2只数字传感器) |
2.3交货期、地点、技术性能指标及安全目标
交货期:3个月。
交货地点:码头现场或买方指定地点。
技术性能指标:全新的产品,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技术性能指标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相关要求。
安全目标: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相应的资质,满足相应财务、业绩、信誉和人员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表1至附表6。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否则,响应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响应。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响应。
3.6代理商响应必须取得其所代理品牌制造商针对本标段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中选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6日 9 时 30 分登录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或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未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能参与本项目的响应活动。
5.2 平台使用费:供应商需缴纳平台使用费并下载采购文件,平台使用费金额详见平台公告上方“收费标准-平台使用费”。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采购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9:30时(北京时间)。
6.3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盖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其他
(1)本项目采取全流程电子化的方式。
(2)未注册的供应商须先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如已进行注册则直接网上报名后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进行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不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只需注册审核通过即可,上传响应文件时需要启用CA数字证书)。
(4)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支持两种CA数字证书,即:实体CA、移动CA,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按需办理。在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已办理且还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无需重新办理,可直接参与项目的响应活动。
(5)以上手续必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CA数字证书影响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6)供应商可在线查看变更公告。
(7)电子响应文件编制须使用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投标工具(含驱动)可在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任意页面右侧“投标客户端”点击下载。
(8)未按要求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的供应商,视为未提交有效的响应文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全流程电子化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400-8566-100(注册咨询电话,晚上21:00前)或咨询在线客服(QQ:******88、******7、******69)。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同田乡上峰村老村组
邮 编:331138
联系人:钟工
电 话:******
邮 箱:******
******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49号交通科技大楼
邮 编:330000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791-******
邮 箱:******
******委员会监督检查室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49号
电 话:0791-******
邮 编:330000
2025年7月8日
附表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的设备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或代理商所代理品牌制造商具有电子汽车衡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
附表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附表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至发布采购公告前1日,下同),至少完成1个电子汽车衡(额定称重量不小于100t)的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 |
附表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资格最低要求)
附表5: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水运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5)在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1日,下同)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在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 1 日,下同)无行贿犯罪记录。 |
附表6: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承诺书。 |
宜春港丰城港区上峰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电子汽车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