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2025年杭州交警业务系统使用服务-2025年智慧车管?业务智能审核服务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X-ZC-[2025]0631
项目名称:2025年杭州交警业务系统使用服务-2025年智慧车管?业务智能审核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5.78万元。(其中2025年安排42.89万元)
最高限价:84.92万元。
采购需求:2025年杭州交警业务系统使用服务-2025年智慧车管?业务智能审核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以购买服务方式,提供机动车检测业务智能审核的使用服务,利用人工智能辅助人工进行机车安全检测,通过对机动车照片视频以及各项档案表单的识别比对,实现“信息一致自动审核通过,信息异常返回人工审核”的效果。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有特定资格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30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3楼]
(3)方式:现场领取或微信获取(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找到本公告,本公告最下方浏览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扫描招标文件登记表中二维码报名)或现场获取,联系人:黄广华,联系电话:******,报名成功后,招标代理将发送电子招标文件至供应商邮箱,请注意查收。售价:0元。
(4)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响应文件。
(5)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法人办理的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30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3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5年7月30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3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336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 窦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3楼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广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孙杏花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3楼
质疑接收人:孙杏花;联系电话:057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