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农区广西路等城市街路排水防涝项目已由******管理局以《******管理局关于惠农区广西路等城市街路排水防涝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惠审管批字〔2025〕18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嘴山市惠农区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嘴山市惠农区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惠农区福利路(北大街-惠安大街)、摩尔建材城北段(惠农汽车站-摩尔建材城)、摩尔建材城南段(金冠大厦- 淄博路)、广西路(康乐路-西大街)、山水华庭商业街(清华街-天津路)、静安街(南环路-沈阳路)、沈阳路(G109-滨河大道)、金河路(兰州路-迎宾大道)、纬七路(静安一区-静宁街)、南环路(石大路-西环路)、二矿路共 11 条城市道路市政排水管网及设施进行改造,配套完善内涝风险预警监测系统。建设改造 D400~D1000 排水主管道 10.837 公里。新建 1 座排水应急蓄水池,新增配套一体化泵站 1 座;城区排水提升泵站 1 座。
(一)福利路(北大街-惠安大街):改造排水主管道 504m, 管道采用 II 级钢筋混凝土管,管径 D400、D600,管道开挖道路 拆除及恢复 3852 ㎡。
(二)摩尔建材城北段(惠农汽车站-摩尔建材城):改造 排水主管道655m,管道采用II级钢筋混凝土管,管径D400、D500, 管道开挖道路拆除及恢复 3007 ㎡。
(三)摩尔建材城南段(金冠大厦-淄博路):改造排水主 管道 554m,管道采用 II 级钢筋混凝土管,管径 D400、D500,管 道开挖道路拆除及恢复 2832 ㎡。
(四)广西路(康乐路-西大街):改造排水管网 999m,管 道采用 II 级钢筋混凝土管,管径 D400、D600,管道开挖道路拆 除及恢复 7396 ㎡。
(五)山水华庭商业街(清华街-天津路):改造排水管网1035m管道采用 II 级钢筋混凝土管,管径 D400、D600,管道开挖道路拆除及恢复 7461 ㎡。
(六)静安街(南环路-沈阳路):改造排水管网 1321m,管道采用 II 级钢筋混凝土管,管径 D400、D800、D600,管道开 挖道路拆除及恢复 9083 ㎡。
(七)沈阳路(109 国道-滨河大道):改造排水管网 1216m,管道采用 II 级钢筋混凝土管,管径 D400、D600,管道开挖道路 拆除及恢复 9519 ㎡。
(八)金河路(兰州路-迎宾大道):改造排水管网 2289m,管道采用 II 级钢筋混凝土管,管径 D400、D600、D500,管道开 挖道路拆除及恢复 5955 ㎡,绿化恢复 6513 ㎡。
(九)纬七路(静安一区-静宁街):改造排水管网 756m,管道采用 II 级钢筋混凝土管,管径 D400、D600,管道开挖道路 拆除及恢复 5571 ㎡。
(十)南环路(石大路-西环路):改造排水管网 970m,管 道采用 II 级钢筋混凝土管,管径 D400、D500,管道开挖道路拆 除及恢复 360 ㎡,绿化恢复 4348 ㎡。
(十一)二矿路:改造排水管网 538m,其中 DN1000 防腐钢 管压力管道 208m、盖板 U 型渠道(D=1.2m,h=1.5,i=0.003)330m。
(十二)新建 1 座排水应急蓄水池,应急蓄水池开挖土方 27037m3,应急水池新增一体化提升泵站 1 座;新建 340.55 ㎡排 水提升泵站 1 座。
2.2 项目地点:惠农区;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480 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项目对惠农区福利路(北大街-惠安大街)、摩尔建材城北段(惠农汽车站-摩尔建材城)、摩尔建材城南段(金冠大厦- 淄博路)、广西路(康乐路-西大街)、山水华庭商业街(清华街-天津路)、静安街(南环路-沈阳路)、沈阳路(G109-滨河大道)、纬七路(静安一区-静宁街)共 8 条城市道路市政排水管网及设施进行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
二标段:金河路(兰州路-迎宾大道)、南环路(石大路-西环路)、二矿路共 3 条城市道路市政排水管网及设施进行改造,配套完善内涝风险预警监测系统。新建 1 座排水应急蓄水池,新增配套一体化泵站 1 座;城区排水提升泵站 1 座。(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1日时起至2025年07月18日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1日9时00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石嘴山市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联系电话:0952-******。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嘴山市惠农区综合执法局
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北大街751号
联系人:张玉鑫
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黄河东街361号
联系人:王晔、闫文、朱军梅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