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市检二分院派驻北京市第三看守所检察室监控系统联网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2-02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119-XM001
项目名称:市检二分院派驻北京市第三看守所检察室监控系统联网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7.0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57.0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现有监控视频的基础上,建设视频监控系统中的后端系统,包括:视频存储系统、视频图像分析系统、视频图像管理系统和必要的运行环境支持系统。采购要求: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全部系统实施工作,相关设备验收合格率100%。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全部系统实施工作,相关设备验收合格率10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未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1-19至2025-11-25,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02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304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12-02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304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强制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策、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2.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流程相结合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1)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 ,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一“操作指南”一“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一“工具下载”一“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4)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递交相应包的响应文件。
(5)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为纸质版递交文件。
4.采购代理机构编号:0610-2541NH031754
5.本项目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6.本次磋商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媒体发布。
7.本次磋商请供应商派代表按时参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检察院第二分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紫芳路18号
联系方式:于老师,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联系方式:冯雪 高岩 刘丽 吴迪,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雪 高岩 刘丽 吴迪
电 话: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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