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群众艺术馆群星剧院演艺设备更新项目(三标段-舞台灯光及相应控制系统部分)(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群众艺术馆群星剧院演艺设备更新项目,已由******委员会以渝发改社会【2025】277号(项目代码2411-500105-04-03-92284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群众艺术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和争取中央资金支持,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群众艺术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三标段-舞台灯光及相应控制系统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群众艺术馆群星剧院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淘汰旧设备共288台(套)。更新同品目设备共 288台(套),均为演艺设备,其中舞台灯光及相应控制系统设备225台、音响及相应控制系统设备4台(套)、舞台机械及相应控制系统设备52台(套)、显示设备及相应控制系统设备7台(套)。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469万元
2.4 招标范围:重庆市群众艺术馆群星剧院演艺设备更新舞台灯光及相应控制系统部分,完成剧院舞台灯光及相应控制系统的供货(包括三合一光束电脑灯40台、LED成像灯80台、摇头染色灯80台、摇头图案切割灯20台、控台1台、追光灯2台、雾机2台)、装配(包括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安装(含出厂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调试、运输、验收、质量保证期的维修、维护、保养,拆除旧设备等。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80日历天(注:有不可预测 的气候原因,如遇大雪,暴雨等异常恶劣气候导致无法开展项目的,可与招标人协商延期交货。)
质量保质期:60个月
2.7 标段划分:三标段
2.8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是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是投标货物“三合一光束电脑灯、LED成像灯、摇头染色灯、摇头图案切割灯、控台”的制造商。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是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投标货物“三合一光束电脑灯、LED成像灯、摇头染色灯、摇头图案切割灯、控台”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进口产品的则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或中国总代理的项目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货物“三合一光束电脑灯、LED成像灯、摇头染色灯、摇头图案切割灯、控台”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三合一光束电脑灯、LED成像灯、摇头染色灯、摇头图案切割灯、控台”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2 .投标人可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
3.招标人应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或修改。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5-05 12: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5-07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5-21 10: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市群众艺术馆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洪恩路25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创意公园18栋2单元3-2 |
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人: |
宋瑶 黄宝莹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
传真: |
|
传真: |
|
******银行: |
|
******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2025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