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2407-441303-04-01-843934
投资项目名称
******学校二期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学校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
公示名称
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7月10日
评标情况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7月10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2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 招标人代表2人;
2. 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人名单:
(1)******有限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
(3)******有限公司;
(4)******有限公司;
(5)******有限公司;
(6)******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经评审,6家投标人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无
(八)******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五位中标候选人(******委员会随机载明):************有限公司;江西省荣翔******有限公司。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定标室。
(二******委员会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从招标人自主构建的“定标成员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4人。
(三)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四)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78元
质量承诺
合格
工期
33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黄日霞
资质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粤************
业绩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有限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建造师)1 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施工员 2人、质量检查员 1 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 2 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业绩情况
1、惠州市惠阳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2、厦深铁路惠州南站配套设施-******图书馆智慧停车场。
第二中标候选人
******有限责任公司
******.06元
巩志佳
注册编号:吉******5064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建造师)1 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施工员 2人、质量检查员 1 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 2 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1、******学校建设项目施工。
第三中标候选人
******.76元
万阳松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赣************
******有限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建造师)1 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施工员 2人、质量检查员 1 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 2 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1、遂川县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朔和家园建设项目。
异议受理部门
******事务中心
联系地址
******街道土湖兴湖路 6 号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股
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建设大厦二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7月11日
公示结束
日期
2025年7月15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
招 标 人:******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7月11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5-07-10公示开始时间:2025-07-11公示结束时间: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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